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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(記者 高立 韓潔)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,財政部和民政部日前聯合發文,支持和規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。
   通知要求,加快培育一批獨立公正、行為規範、運作有序、公信力強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社會組織。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、科技類、公益慈善類、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。
   各地要為社會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給予政策支持和引導。鼓勵採取孵化培育、人員培訓、項目指導、公益創投等多種途徑和方式,提升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能力。
   此外,要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則,逐步擴大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。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的獨特功能和作用,在購買民生保障、社會治理、行業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時,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。
   財政部民政部聯合發文
   支持社會組織承接
  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
  (原標題:支持社會組織承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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